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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特定區使用有什麼限制嗎
作者 : :全國農地聯賣網 日期 : 2011-08-24 16:04:21 Email : 網站 :
寶貝魚您好:
「特定區計畫」按都市計畫法第9條之規定係屬都市計畫之一種
一、交通的特定區係為配合鐵路或公路之興建及帶動車站與地方發展需要,於車站周圍所劃定之都市計畫區。像高鐵特定區中除了設有車站專用區、產業專用區外,亦規劃有住宅、商業等使用分區,並配合劃設充足之公共設施用地-便捷的交通、廣闊的公園、方便的購物、以及龐大的就業機會!如此規劃的生活環境,將特定區的未來發展推向美好遠景!
資料來源: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
二、特定農業區
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13條第1項規定:「特定農業區為優良農地或曾經投資重大農業改良設施,經會同農業主管機關認為必須加以特別保護而劃定者」。
由於大量興建豪宅農舍而引發大爭議,依據上述區域計畫法對特定農業區之定義,特定農業區應作為生產及作農用之規劃,而非興建集村農舍使用。另由於目前多數集村興建農舍坐落的農業用地位於特定農業區,造成優良農地流失、建地化、商品化。故監察院於今年9月16日糾正農委會及內政部,應明確執行集村農舍不得坐落於特定農業區內。監察院認為若允許集村農舍興建於特定農業區內,此舉將導致位較佳且具優質生產力的特定農業區面積減少,悖離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第 1項的立法意旨。因此集村農舍不得坐落於特定農業區。
以上對特定區的了解,故有關特定區計畫內之各種建築限制等規定,應以各特定區計畫之土地使用管制要點等書圖資料所載者為準,建議可至都市計畫單位查閱相關特定區計畫之土地使用管制要點以瞭解你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