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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為子孫留下完整的農地
聯合報 彭作奎/農委會前主委、亞洲大學講座教授

「農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草案七月廿七日預告截止,農委會因應各方意見放寬農舍的承受人資格,預計兩周內正式公告。不料傳出有十位國民黨籍立委反對要求暫緩實施,否則將連署倒閣,更驚動黨中央關切,令人匪夷所思!

立委反對的原因,不外是因農宅建、購資格限制為農民後,農地價格下跌,農貸還款困難,政府打壓農地價格,讓農民成為提供都市人享受的奴隸等。

農地不是一般商品,是一種不可再生的資源,農地管制是國家土地管制的一環,全世界各國都有類似法規,台灣並不特殊。各國對土地使用分區都有「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等法規規範,如編訂為工業用地的土地,就不得作商業及住宅使用,編訂為農地不得興建非農業使用的一般住宅,就不言可喻。過去,政府以免徵田賦、編列巨大經費提高農民福利,來彌補農業收入較低之事實。

事實上,台灣農地上特許讓農民興建農舍,始於當年蔣經國院長體恤農民較窮,由當時台灣省政府以行政命令特許農民得在自有農地上興建農舍。卻在十幾年前修改「農業發展條例」時,因老農立委綁架大選而變成法令。

當今農發條例開放農地自由買賣政策,並沒有達到引進資金、技術與年輕人的政策目標,卻形成「良田上種房」現象,到處可見仲介把農地與農舍當成商品買賣,使農業與農村價值被腐蝕,更成為國際研究鄉村發展與鄉村社會學者的負面教材!

目前農委會所要做的,只是訂定農民的定義:或者領有農保、或者可以認定實際務農、或者第三類健保來規範「農宅農用」的立法初衷。

如今農委會又放寬農舍贈與、法拍的承受條件,各方處境已被尊重,實不應有反對的聲音。

這次修法僅是修正行政命令,執政黨與行政院要有決心與勇氣,讓農宅辦法修正案即時公布實施,若行政院因少數立委及利益團體反對而退縮,將使國民黨選情雪上加霜。

保護農地是農委會的「責任」。農委會應該繼續堅持與溝通,如果此修正案未公布實施,不出幾年台灣就要沒有完整的農地了,農委會所提的精緻、有機、科技、永續農業,都將成為美麗的形容詞彙。

在堅持農地農用與加入TPP的同時,農委會應有配套措施,提高農業經營利潤,發展內需六級品牌產業,使務農成為一項賺錢的職業,農地價格合理上揚,讓農民成為提供都市人享受田園之美的主人。

明年就要選舉了,呼籲朝野各黨參選人,不要再用「農地種豪宅」作為政見來獲取選票,那是對不起國家與萬代子孫的毒餌,會讓台灣農業陷入萬劫不復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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