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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用地有未保存登記之自用農舍,經拆除並辦理滅失後能否參加集村?
發佈日期:2007-12-19
農業用地應確供農業使用,故農業用地有未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自用農舍,經
拆除並辦理滅失後仍應有農用之事實,具參加集村興建農舍之資格。